书院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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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prov}-2026-08-07 00:00:00
书院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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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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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书院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书院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府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普南(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春剑()

地址:大团镇东大公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书院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服务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细化镇级普查实施方案、普查工作人员配置与岗前管理、普查业务培训指导、普查区域划分与绘图、全域清查摸底、入户登记调查、农业经营单位与农户信息核查、数据采集录入、数据审核校验、逻辑纠错、汇总整理、数据分析比对、普查台账维护、问题整改复核、各级检查迎检保障、普查纸质及电子资料标准化整理与分类归档等全过程服务。
服务要求:严格遵循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级工作部署及方案要求,协助书院镇完成本次农业普查全流程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项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规定的相关工作完成节点。
服务标准:成交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晋查条
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第四次农业普查统一实施方
案、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开展全部服务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委托工作任务。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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