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高级中学洪灾校舍修缮及变电站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6-08-06
广西/贵港 审批|立项|规划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高级中学洪灾校舍修缮及变电站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广西/贵港-2026-08-06 00:00:00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高级中学洪灾校舍修缮及变电站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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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高级中学:

报来《关于贵港市高级中学洪灾校舍修缮及变电站修复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洪涝灾害后修复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原则同意贵港市高级中学洪灾校舍修缮及变电站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贵港市高级中学。

四、建设地点:贵港市教育园区贵港市高级中学校园内。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洪水损坏的校舍和设备进行修缮、维修,恢复原有外观和使用功能,包括受损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门卫室、配电房、地下室的地面、墙面(隔断)、天花板(吊顶)、门窗等部位及水电、消防设施的拆除工程、维修加固工程、安装工程;变电站迁改工程等。

六、投资估算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安排

七、请据此批复加快开展下阶段工作。请严格根据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控制性指标实施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和突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应按规定报我委办理变更手续。

八、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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