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生产道路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6-08-07
安徽/蚌埠 招标采购
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生产道路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安徽/蚌埠-2026-08-07 00:00:00
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生产道路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生产道路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生产道路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生产道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内容:原有约*****平方米土路改造,建筑垃圾(含材料及运输)整平、压实,厚度****,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建设地点: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

*、供应商资格要求

*.*企业要求:

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④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

*.*项目经理要求:

*.*.*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业绩: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其他: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元):***元,扫描附件二维码支付,备注投标人名称。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和询比开启时间:****年*月******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注:只接受按程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不予接收。供应商递交文件时提交以下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拒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电子化交易要求:

*)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登录“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以下称“阳光采购平台”)参与本项目询比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阳光采购平台“常见问题”栏目,咨询电话:*************。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交易活动的,责任自负。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发布,供应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阳光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五河县新集镇潘圩村

联系人:杨书记

*.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润都中央壹品**栋***

项目负责人:仲召辉、顾百灵

电话:***********、***********

注: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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