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10 00:00:00
关于同意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复函
庐发项〔****〕***号
关于同意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复函
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函》(乐政〔****〕**号)收悉。经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号)。结合审查报告意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主项目编码:************************。
子项目编码:************************。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油菜基地建设。包含檀巷村、杨岗村及代龙支渠三个地块、总面积***亩,修复水渠****米,新建田间道路****米,新建过路管涵***米。(二)村庄改造提升工程。包括对镇域内背街小巷整治提升,镇容乡貌环境整治:财富广场三期改造提升、金色家园小区改造提升,文教小区改造提升,运河家园一、二、三期改造提升等内容。(三)河道灌渠治理工程。包含金桥村蔡老撇洪沟和檀巷村两处,其中清淤*****立方米,护坡修复***平方米等。(四)其他附属工程。对集镇区域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
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进一步优化设计,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四、经审查,概算投资为****.**万元,来源为专项债资金和财政资金。
五、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并按照相关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标和监理工作,抓紧开工建设。
六、本文件有效期二年,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对比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对比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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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审查前 |
审查后 |
增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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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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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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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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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费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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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项目总投资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