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2026-08-06 00:00:00
淄博市中心医院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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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心医院拟对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淄博市中心医院
三、采购预算(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保障我院放射科日常诊疗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临床诊疗工作高效推进,确保科室在用大型医疗影像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检查诊断结果精准可靠,严格落实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相关合规要求,现拟开展放射科在用东芝*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专业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工作。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院东芝(现佳能)***排高端*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为精密高端医疗设备,结构复杂、技术专业性强,搭载多项原厂专属专利技术,整机软硬件及探测器、球管等核心部件均为原厂专属定制,无通用替代配件与维保方案。第三方机构无法掌握设备核心技术,无法提供匹配维保、原装配件及软件升级服务,非原厂维保易造成设备参数异常、影像质量不达标,甚至损坏设备。为保障设备稳定运行、保障临床诊疗与医患安全,满足医院实际使用需求,该设备仅能采购原厂正规维保服务。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佳能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号**至**层***内*座*******单元及*座**层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陈汉义、王维红、边立忠
九、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淄博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司皓文
联系电话:************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上海路**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沈延富
联系电话:************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绿、季彤
联系电话:************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北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