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06
江苏/连云港 质疑投诉
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连云港-2026-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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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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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长市维仪教学仪器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千秋街道新河北路*号北向南第**间门面
被投诉人:灌云县教育局 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号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号商务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在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部分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存在模糊不清、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描述,导致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中采购禁止生产的产品,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请依法审查,秉公裁决,责令终止采购活动,修改招标文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不能成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灌云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