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8-06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公开分类 | |
| 发布单位 | 南湖区大桥镇 | 发布日期 | ********** |
| 文 号 | 主题词 |
大桥镇(建国村)****年度非粮化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大桥镇(建国村)****年度非粮化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 信息类别 | 施工类 | |||
发布时间 | ****年**月**日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名称 | 大桥镇(建国村)****年度非粮化整治项目 | |||||
建设单位(盖章) |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建国村集体经济组织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总投资 | **.****万元 | 投资性质 | 上级补助 | 招标部分 估算价 | **.****万元 | |
工程规模 | 整治非粮地块**.**亩,拆建*****渠道****,道路修复****.***等施工内容 | 工程类别 | 自行判别 | |||
工期 | **日历天 | 工程地点 | 南湖区大桥镇建国村高铁沿线;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招标联系人 | 项莹颖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城东路**号浙中房大厦四层招标代理部 | |||||
投标人 资质要求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
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的规定。 | |||||
其它条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以投标人账号或**登录“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报名起止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在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易招系统(*****://***.*******.***/****/*******.**)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解密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将启用备份投标文件。 到开标时间后,由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一键解密,投标单位不需要进行解密操作。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 |||||
备注 | 保证金金额:****元。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费用管理*缴纳投标保证金”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费用管理*缴纳投标保证金”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银行转账”点击保存,根据显示的投标保证金的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进行支付即可。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已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公司信息或基本户如有变更,请及时变更备案信息再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免造成无效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信息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最终结果为准。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保证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计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