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能源轿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6-08-06
新疆/克拉玛依 招标采购
2026年新能源轿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克拉玛依-2026-08-06 00:00:00
新疆/克拉玛依-2026-08-06 00:00:00
****年新能源轿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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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能源轿车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货招)*******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一、招标条件
****年新能源轿车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美克智行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拟采购新能源轿车**辆,包含*种不同型号纯电动轿车、*种不同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种型号插电混合动力中型*** 、*种型号插电混合动力轻型客车,共*种型号车辆,实际采购量根据招标人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年新能源轿车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年新能源轿车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所投车辆必须是已进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提供产品公告批次)。
*.*所投车辆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产品**认证时间)。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最近三年(****、****、****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线下开标投标人无须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年*月**日**:*****:**将各自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压缩包(加密要求:只能对压缩包进行加密,不得再对压缩包内的任何文件进行加密)发至*********@**.***邮箱。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号)
七、其他
*、招标范围:保证****年新能源轿车购置项目正常交付使用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现场保管及装卸(卸至需方指定地点)、保险、包装费、税费(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缺陷修补、技术协助及咨询、用户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培训,向招标人提供技术资料(每车一套,车辆整车、底盘、发动机维修手册、配件目录两套,提供全车配件编码号、车型相应电路图、附属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提供***格式电子版发动机和整车说明书各一套)以及车辆合格证、技术参数表、发票、车辆检测报告单、拓印号、照片等车辆注册登记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保证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技术规格及要求、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供货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天(日历日)内全部交付完成,车辆均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履约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合同履行期内,供货单价随生产厂家指导价格增减。
*、本项目入围*家单位。
*、请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对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拨打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电话:************,平台确保对投标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后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资料费***元/份,只接受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在线支付。通过其他方式(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标书资料费的,因我公司无法及时确认而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投标人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元标书下载服务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资料费、标书下载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美克智行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阿山路**号
联 系 人:牛杰威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号
联 系 人:王姗姗、马姝雯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