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8-06 00:00:00
****年区管公路人行道养护修复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本采购项目为****年区管公路人行道养护修复工程,采购人为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现委托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年区管公路人行道养护修复工程设计服务
本次韶山路人行道工程范围北起鄱阳湖路,南至黄海路,长度约***.*米;陆翔路北起鄱阳湖路,南至沪联路,长度约***.*米;潘广路东起沪太公路,西至陆翔路,长度约****.*米;美兰湖路东起罗店路,西至联杨路,长度约****米;祁华路东起祁连山路,西至瑞丰路,长度约***.*米;丰宝路北起锦秋路,南至丰翔路,长度约***米。
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面层修复、人行道翻挖新建、桥梁人行道翻新、出入口翻修、翻排侧平石、公交适老化、树穴更新、护栏更新、雨水口更新及增设禁车柱等。
*.采购范围包括:承担 ****年区管公路人行道养护修复工程的设计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本工程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万元。
*.服务周期:设计周期**日历天。
*.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不予接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日*时~**时**分; **时**分~**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合格供应商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至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号**楼(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本费***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①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②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号**楼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
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号**楼
七、其他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镇泰路***号
联 系 人:姚月丽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号**楼
联 系 人:刘秋明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