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8-06 00:00:00
****年*****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发布时间:********** **:**:**来源:天府阳光采购平台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和方式
*.* 采购条件
****年*****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有关部门) 批准,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 公司。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综合评比法□低价评比法)
*.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
*.开展日常法律支持。起草、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法律文书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公司要求提供书面的审查意见或法律意见书;提供与公司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法律信息和咨询。
*.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开展日常法律支持,及时为公司法人治理、发展改革、业务活动、劳资关系、招标采购等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
*.审核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文件。参加公司股东会,并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需求对总办会、党委会重要议题提供法律支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提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支持。为公司制度建设、格式合同拟订、流程修订提供支持,助力公司规范化治理,加强公司风险防范及合规管理能力。
*.协助参与重大风险论证、缓释。协助公司开展重大风险法律论证,提出有效对策降低、缓释重大经营和决策风险。
*.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公司管理需要,每年安排***次专题法律培训或现场咨询,提升相关业务人员的必备法律知识,提高风险决策及防控能力,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提供其他法律服务。就公司存在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应公司要求出具律师函,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调解;协助或全过程参与公司涉及的重大投资并购、资产重组、资本市场业务等非诉法律服务。涉及专项法律服务的,经另行协商,可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本次选聘服务期限为*年(****年*月至****年*月),服务合同按年度签署。首年度服务期满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位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号)。
*.*☑质量安全要求如下: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律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合同审查意见等法律文书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机构及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对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及内部信息严格保密,遵守廉洁纪律,保持独立性,不得利用法律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且近三年无重大执业质量处罚或行业禁入记录。
*.*采购限价为:
*.*.* 最高限价为***,***元(即报价≤***,***元)(□不含税☑含税)(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高于此总价无效。
*.*.* 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须以*年服务期总价进行报价。合同签约后,年度服务费按“供应商报价总额÷*”计算确定,采购人按年度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
*.* 合同解除权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采购人的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供应商之日即行生效:
① 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不符合约定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执业年限不足*年、不具备相应的专业领域经验等),经采购人书面要求更换后未能在**个工作日内更换为合格人员的;
② 供应商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查意见等法律文书存在严重错误,致使采购人作出错误决策,给采购人造成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
③ 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的;
④ 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服务人员的;
⑤ 供应商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采购人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拒绝纠正的情形。
(*)因上述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按已履行服务期限与实际服务期限的比例据实结算服务费用,多付部分应退还采购人;同时,采购人有权依法依约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及赔偿全部损失。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从事法律服务的资质及能力(提供执业许可证书)。以上文件须加盖实体公章(鲜章)。
(*)财务要求: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见第七章*.*节财务要求附件)。
(*)供应商业绩要求:
拟任项目团队须具有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 * 个及以上常年法律顾问的项目,服务对象为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的生产制造型企业(涉及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或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合同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信誉要求:
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有关政府单位通报或受到行业协会严重处理。符合前述任一情形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得为“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任一情形。(须提供承诺函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见第七章*.*节附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团队成员均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且具备*年以上执业经验。
服务团队应至少指定一名主办律师,且需具备*年以上执业经验,并精通公司法、劳动法、民商事等领域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具有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须提供承诺函,见第七章*.*节附件)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其他禁止情形: / 。
*.* 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成员要求: / 。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平台系统为: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登录地址: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在服务平台上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年*月*日 ** 时起至 ****年 *月**日 ** 时止(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咨询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联系咨询。
注:已有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分供商账号的均可获得采购文件参与采购。
*.开启方式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线上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上传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
☑*.*线下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扫描件电子档*份到开标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号。(不接受邮寄)。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其他
*.*发布公告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缴费平台技术服务费、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答疑等。供应商无账号的,须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选择任意合作意向方完成注册即可)。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用线上开启模式的,供应商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操作管理界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仅接受供应商通过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线上响应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供应商慎重对待。线上响应文件要求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响应文件的唯一性,若有任何选择和保留将做废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在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邮 箱:**********@*************.***
代理机构: 不适用 ;
地 址: 不适用 ;
联 系 人: 不适用 ;
电 话: 不适用 ;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