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7-15 00:00:00
侯发改审批〔****〕***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祥谦镇农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辅翼至三溪口村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祥政函〔****〕**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有效解决部分道路破损严重以及车辆交会困难问题,完善交通路网,提升人居生活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祥谦镇农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辅翼至三溪口村道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改建工程,总测设里程*.***千米,共包含三条道路:道路一起点***+***位于辅翼村委,终点***+***.***位于三溪口水厂,现状路面为土路面,宽*.*~*米,拟新建路面至*.*~*.*米,其中***+***~***+***路基宽度为*.*米,***+***~***+***.***路基宽度为*.*米,路线长度*.***千米;道路二起点***+***位于三溪口新村桥,终点***+***.***位于下卓桥,现状路面为混凝土路面,宽*.*米,拟结合现状拓宽路面至*.*米,路线长度*.***千米;道路三桩号为***+***~***+***.***,路线长度*.***千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本项目无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及重要材料。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经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