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
2026-08-06
广东/深圳 招标采购
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
广东/深圳-2026-08-06 00:00:00
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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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编号*************
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行业分类其他法律服务
资金来源国有***%
项目概况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
公告名称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
公告媒体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发布时间********** **:** 至 **********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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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私募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标段编号****************
报价方式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控制价(大写)肆拾万元整
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评定分离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服务期(天)***
服务期说明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至本合同下私募债批文额度的有效期截止日。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为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协助发行人规范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审阅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文件,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等管理机构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 *、按发行人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就本项目发表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 *、应发行人要求参与债券发行相关法律文书的讨论、审核。 *、协助发行人准备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协助进行与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的沟通。 *、应发行人要求参加与债券发行有关的协调会议、谈判会议。 *、与本项目下私募债申报和发行相关的其他法律工作。
资格条件(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响应的,须提供由总所/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且同一家总所/总公司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总所/总公司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响应;如出现同一家总所/总公司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自动视为其所有分支机构/分公司均放弃本次项目响应,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办律师近*年内没有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投标人为****年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若投标人为开标当年新设立、尚未开展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的律所,无需提供年审合格材料,须提供执业许可证及设立批复文件; (四)投标人或投标人总部机构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司法部完成最新年度备案,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合法机构名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栋*座**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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