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8-06 19:18:38
一、消杀范围及内容
各类重点场所提供灭“四害”消杀服务**次。重点场所包括居民小区、村居、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托育机构、建筑工地、公园、市政及绿化设施、垃圾中转站、公厕、农贸市场、花卉市场、“五小行业”、旅游景点、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福利机构、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住宿场所、体育场馆、物流园区、防空洞、市政管网、闲置土地和储备用地等(具体重点场所和职责归属参照《泉州市****年越冬蚊防制统一行动工作方案》)。
二、投标单位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
*.具有技术力量支撑,能提供从业人员技术培训、现场作业指导等优质售后服务。
三、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投标单位应结合自身情况明确药品单价和总价,总价超过*****元,视为无效响应。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应包含用药总价、人工费等费用,即消杀服务实施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报价要唯一性、合理性,杜绝恶性竞标。
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内容
*.报价函;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二) 寄件要求
递交文件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石狮市灭四害消杀服务采购项目”和投标单位名称。
(三) 寄件地址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楼石狮市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邱燕飞;联系电话:********。
(四)须知
投标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年*月**日前寄送到我单位,逾期不候。
六、定标知会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方式送达我局(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按照总报价由低到高确认中标单位。最低报价相同者超过*个,将进行抽签确定。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日内需签订服务合同,有关条款届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如参与单位未接到通知,则表明我局未接受其单位的方案和报价。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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