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6-08-06 00:00:00
项目概况 ****年汾湖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第一批)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汾湖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第一批)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整个标段所有审计项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
(*)投标单位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中标的标段中若有从事过项目的跟踪审计、预算(标底)编制、监理等咨询业务,中标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审计。
(*)在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内,本项目中标服务标段供应商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结算服务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苏采云”系统网址:****://******.*****.**/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招标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质疑联系方式:*************。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由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不收取报名费用、采购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文件由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汾湖
联系人:陈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号万森大厦**楼****
联系人:钱暨兴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暨兴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