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8-06 00:00:00
| [*]通州湾示范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保障性住房工程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通州湾示范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由通州湾示范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通州湾行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通州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百中路南、滨海大道北。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寓、配套用房等。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日历天,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所有相关专业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含变配电、弱电)、智能化、人防、消防、装配式、基坑围护、地基处理、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电梯、幕墙、暖通(含空调、通风、排烟排风、新风)、亮化、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道路、雨污管道、给排水、环卫、亮化照明、消防、供水、通信、弱电、标识标牌等所有配套设计)、综合管线、抗震支架、环保、节能设计及评估、日照分析、绿色建筑、无障碍、标识导向系统、非标门窗、太阳能系统、充电桩、交通影响评估等所有设计内容】、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专项设计、装配式设计(含方案编制、第三方审核、论证)、后续配备现场驻场人员服务及配合、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 号文件执行)。 *、企业类似业绩:自****年*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份合同设计面积*万平米及以上的住宅或公寓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的设计合同); 注:面积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设计面积*万平米及以上的,还须另外提供委托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或“****”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日**时**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二)分值构成(总分***分)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要求如下:技术标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姓名等)。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标记。如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制的,按废标处理。设计文件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分) (*)设计文件(暗标、**分)
(*)动画演示(暗标、**分)
注:评委打分最多保留一位小数。 *.*综合标评审(**分)
*.*价格标评审(满分**分)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报价每上浮*%扣*.*分,投标报价每下浮*%扣*.*分,不足*%的采用直线插入法,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价格标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拟派项目驻场人员不能常驻现场、拟派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履约情况差、企业(含母公司或上级控股公司)财务状况较差(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等),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 (五)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八、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九、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联系电话:*************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
[*]
通州湾示范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由通州湾示范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通州湾行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通州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百中路南、滨海大道北。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寓、配套用房等。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日历天,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所有相关专业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含变配电、弱电)、智能化、人防、消防、装配式、基坑围护、地基处理、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电梯、幕墙、暖通(含空调、通风、排烟排风、新风)、亮化、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道路、雨污管道、给排水、环卫、亮化照明、消防、供水、通信、弱电、标识标牌等所有配套设计)、综合管线、抗震支架、环保、节能设计及评估、日照分析、绿色建筑、无障碍、标识导向系统、非标门窗、太阳能系统、充电桩、交通影响评估等所有设计内容】、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专项设计、装配式设计(含方案编制、第三方审核、论证)、后续配备现场驻场人员服务及配合、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 号文件执行)。 *、企业类似业绩:自****年*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份合同设计面积*万平米及以上的住宅或公寓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的设计合同); 注:面积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设计面积*万平米及以上的,还须另外提供委托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或“****”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日**时**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二)分值构成(总分***分)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要求如下:技术标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姓名等)。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标记。如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制的,按废标处理。设计文件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分) (*)设计文件(暗标、**分)
(*)动画演示(暗标、**分)
注:评委打分最多保留一位小数。 *.*综合标评审(**分)
*.*价格标评审(满分**分)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报价每上浮*%扣*.*分,投标报价每下浮*%扣*.*分,不足*%的采用直线插入法,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价格标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拟派项目驻场人员不能常驻现场、拟派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履约情况差、企业(含母公司或上级控股公司)财务状况较差(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等),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 (五)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八、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九、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联系电话:*************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