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合同公示(交易公告)
2026-08-06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合同公示(交易公告)
广东/深圳-2026-08-06 18:35:57

优化企业开办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拟对优化企业开办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诚邦致远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四条委托费用及支付第*项“甲方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肆佰壹拾肆万玖仟元整 (小写:¥ *******元) ,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承担的税费、人员费、伙食费、招标代理费、设备费维护费、管理费、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变更为“甲方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叁佰柒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 (小写:¥ *******元) ,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承担的税费、人员费、伙食费、招标代理费、设备费维护费、管理费、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二)原合同第四条委托费用及支付第*项“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足额合规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小写:¥*******元)作为首期款,剩余费用按进度支付,****年*月至****年*月每月支付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柒佰伍拾整(小写:¥******元)。”变更为“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足额合规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叁仟捌佰伍拾元整(小写:¥*******元)作为首期款,剩余费用分按进度进行验收支付,****年*月至****年*月每月支付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小写:¥******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我局****年预算安排原因,经与合同乙方深圳市诚邦致远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价款以及支付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翻身路**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号***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