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2026-08-06 00:00:00
****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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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要求 |
交付地点 |
交付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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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水产、蛋类等生鲜及冷冻食品的筹措及配送 |
具体要求详见专用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江西省樟树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年**月**日到****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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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菌豆类等生鲜食品的筹措及配送 |
具体要求详见专用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江西省樟树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年**月**日到****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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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调料、牛奶、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的筹措及配送 |
具体要求详见专用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江西省樟树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年**月**日到****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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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各包分别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报价要求:以百分比形式给出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下浮率保留至整数位(精确到*%),示例:**%。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价格。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新鲜、质保期内、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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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包*:约***万元;包*:约***万元;包*:约***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本项目每包分别确定*家供应商中标;各中标供应商分别执行各自报价。
*.关于“兼投不兼中”的说明: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兼投多个合同包,但任一供应商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个合同包的预中标供应商。
(*)评审规则。评审时,每一合同包的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均参与该合同包的评审排名。
(*)推荐预中标供应商规则。①优先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各包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的中标包号。②若某一投标供应商在多个合同包的评审排名均为第一,则将其推荐为中标优先顺序级别最高及次高合同包的预中标供应商,同时取消该投标供应商其他合同包的中标资格。③若某一合同包的预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推荐预中标供应商,但剩余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投标供应商数量的*倍,符合通用文件第**.*条情形的除外。
(*)中标优先顺序确定规则。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优先顺序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附件),表明其所投合同包的中标优先顺序,否则,视为默认按“包*优先于包*、包*优先于包*”的中标优先顺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其中,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包括可用于本项目的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冷库、分拣场地或食品加工基地(以上场所具备其中之一即可),需位于以下地级市境内:宜春市、南昌市、抚州市或新余市,自有或租赁均可。自有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近*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租金支付凭证(租金付款人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包*、包*、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若证书换版或续办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符合许可证要求的证明材料(含官网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若证书换版或续办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符合许可证要求的证明材料(含官网截图)。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现场判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号(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电子指示牌。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原件、本人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号(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电子指示牌。
八、凡采必入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采购活动。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樟树市
联 系 人:井先生
联系方式: ***********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