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2026-08-06
广东/梅州 中标结果
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广东/梅州-2026-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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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公告*正常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共 * 条
公示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 |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 |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公示发布时间 | ********** | ||
合同信息
| 合同名称 | 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合同 | ||
|---|---|---|---|
| 招标人名称 |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中标人名称 | 温州雄安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 |
| 合同单位(甲方) |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单位 | 温州雄安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年) | * | 合同签署时间 | ********** |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标书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 ||
| 其他内容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