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无为市-中标候选人公示】无为市2023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大街桥、凤凰山路桥)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8-06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无为市-中标候选人公示】无为市2023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大街桥、凤凰山路桥)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6-08-06 00:00:00

无为市****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大街桥、凤凰山路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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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无为市****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东大街桥、凤凰山路桥)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无为市****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东大街桥、凤凰山路桥)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幢

联系人及电话

鲁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皖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号综合楼*楼

联系人及电话

段娇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湖南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刘洋

证书编号:湘****************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名称:省疾控中心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规模:单孔跨径**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西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牟忠群

证书编号:赣****************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名称:复兴大道东延(街上东路*昌东大道)新建工程 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规模:单孔跨径**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西省福力城建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赵云峰

证书编号:赣****************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名称:福州市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规模:单孔跨径**米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江西王牌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填写桥梁单孔跨径规模信息),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润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填写桥梁单孔跨径规模信息),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填写桥梁单孔跨径规模信息),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浙江兆博建设有限公司:该单位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填写业绩名称、时间),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赣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证明材料,未见能证明(或反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桥梁单孔跨径**米的规模信息,资格评审不通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β**.** α:*.**

基准价:********.**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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