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长乐区综合治安保险(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8-06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2026-2027年度长乐区综合治安保险(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福州-2026-08-06 00:00:00
*********年度长乐区综合治安保险(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长乐区综合治安保险(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年度长乐区综合治安保险):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经核实,因原中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就商务项第*项“依法经营情况”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形,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故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本项目无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 万元以下(含 *** 万元)费率*.*%,中标金额******* 万元(含 *** 万元)费率*.*%;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账号:*******************。,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度长乐区综合治安保险)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经核实,因原中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就商务项第*项“依法经营情况”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情形,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故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本项目无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度长乐区综合治安保险)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度长乐区综合治安保险)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福州市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号行政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陈宜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号华雄大厦*号楼**层

联系方式:刘坚、李杰,*************,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坚、李杰

电话:*************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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