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2026-07-28 00:00:00
发布机构:潮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潮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 项目名称: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韩江实验室)综合实验楼新建项目*弱电设备、自控工程设备、通风空调设备(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联合体)广州赛亚实验室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宝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号*栋***;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号***房(仅限办公用途)
被投诉人*: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广发银行**楼
被投诉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下称采购人)
地 址: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三楼
相关供应商:汕头市新天工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天工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水仙园**幢***号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称:*.关于招标文件中空调带▲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及“备注”栏匹配的★(共**个,*分);在评审过程中,没有详细、严谨的核对参数,错误给分,评审结果应判无效,项目依法应当废标。*.中标单位所投控制电脑核心技术参数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核心技术参数,中标结果不符合法定要求。应依法予以废标。*.中标单位涉嫌提供虚假职称人员材料及虚假社保证明谋取中标,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
因对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该部分投诉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 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第三方调查取证及专家评审程序,总计*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潮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