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门诊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2包 更正公告
2026-08-06
安徽/芜湖 变更澄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门诊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2包 更正公告
安徽/芜湖-2026-08-06 00:00:00
安徽/芜湖-2026-08-06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门诊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采购文件 |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包:牙科综合治疗机 *七、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对所投设备(整机)提供不少于*年的免费维修服务,质保同期。质保期内每年不少于*次到场深度保养(除尘及更换常规易损易耗件),工单内需注明更换零件品目及数量;保修到期前*个月需安排工程师对整机进行全面检修(除尘及更换常规易损易耗件)及功能性评估,在工单中做好相关记录,未做评估视为未履行保修服务,直至完成评估后**个自然日,视为保修服务履约完成;工单记录及功能性评估作为尾款或履约保障金必要支撑材料(提供材料并加盖公章);保修期满后,中标人仍应提供终身的售后服务,维修仅收取零配件费用。 *.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应确保年开机率在**%(含)以上,若不能达到此开机率,将作以下处理: (*)年开机率在**(含)***%(不含)之间,延长保修期*年; (*)年开机率在**(含)***%(不含)之间,延长保修期*年; (*)年开机率低于**%(不含),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新机,并重新计算保修期,以及赔偿医院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注:年开机率=(****停机天数)/***)。对以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材料盖章,否则投标无效。 | 上述*条要求中“提供材料”更正为:“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函、服务方案等材料)” |
| * | 时间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 |
| * | 其他 |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号五矿大厦**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瑞珂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