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8-06 00:00:00
泗洪县档案馆库房档案装具及文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泗洪县档案馆库房档案装具及文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泗洪县档案馆库房档案装具及文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安徽博广档案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印象西湖花园*幢****室
被投诉人:泗洪县档案馆、江苏襄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泗洪县大楼街道仁和路*号、泗洪县洪泽湖大街中央公馆******室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号
当事人:安徽博广档案科技有限公司、泗洪县档案馆、江苏襄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印象西湖花园*幢****室、泗洪县大楼街道仁和路*号、泗洪县洪泽湖大街中央公馆******室、南京市虎踞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人伪造交换机型号,以不存在产品虚假响应,答疑方刻意美化造假行为,掩盖虚假投标事实。\**.中标人申报 **管理器********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硬性指标,属于虚假参数响应,答疑完全回避该重大违约事实。\**.***雷达设备无工信部 ****核准、厂家无对应型号射频资质,疑似境外贴牌进口产品,中标人虚构国产资质,答疑混淆资质类型、歪曲设备属性,规避监管要求。\**.采购人答疑函适用法律错误,片面解读政府采购法规,包庇违法中标方,未依法认定投标无效。
投诉请求:*.依法认定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移动”)存在严重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违法行为。\**.依法撤销江苏移动中标资格,宣告其中标结果无效。\**.责令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对中标供应商处罚。\**.依法核查采购人出具答疑函履职失职问题,纠正违法答复,书面告知投诉人完整核查处理结果。\**.本次投诉产生的取证、交通、文书等全部合理维权费用,由违法中标单位承担。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