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水运]温州港乐清湾港区A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A3300000090004383001001]
2026-08-06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乐清市][水运]温州港乐清湾港区A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A3300000090004383001001]
浙江/温州-2026-08-06 00:00:00
***;**** **="***********"***;澄清修改信息***;/*******;
浙江/温州-2026-08-06 00:00:00
温州港乐清湾港区*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
|
项目名称:
|
温州港乐清湾港区*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虹蒲大道一号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号嘉恒广场**楼
|
||||
|
联系人:叶老师、葛老师
|
联系人:徐伟波、李丹亚、丁雅文、李璐、朱蓉蓉
|
||||
|
电话:*************
|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温州港乐清湾港区*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条、第*.*条的规定,招标人─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鉴此,发布第*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 (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现修改为: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
电话:
|
*************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