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开集团机动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公告
2026-08-06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镇开集团机动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公告
浙江/宁波-2026-08-06 00:00:00

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就期间到期及新增机动车辆的保险服务征集服务商,现邀请合格的潜在响应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开集团机动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

*最高限价:机动车辆保险自主定价系数不超过*.*。

*服务需求:机动车辆的保险服务、详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

*保险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及其子公司的机动车辆。

*第一阶段征集入围数量:若有效响应服务商超过*家时,入围*家,若有效响应服务商仅有*家时,入围*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征集活动;为征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征集项目的其他征集活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享有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保险业务资格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注: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的相关规定,允许满足上述条款的保险公司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征集活动,但该分支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及社保登记;(*)取得总公司(或总机构)出具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同一总公司下的不同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征集活动 。

三、征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征集者,请于****年*****分****年*****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下载征集文件。未下载征集文件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征集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响应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征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四、征集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时整

*、响应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响应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响应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响应无效。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开启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不见面开标,响应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征集会议。响应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响应人须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分钟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响应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七、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响应人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征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响应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发包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响应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镇海分平台(*****://****.******.***/*******?******=****)上,要求已取得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号镇海大厦**楼 邮编:******

联系人: 、沈 联系电话:*************

征集人名称: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号(新城核心区)

联系人: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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