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教室一体机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8-06
重庆 质疑投诉
2025年教室一体机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6-08-06 00:00:00

****年教室一体机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梁平财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年教室一体机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年教室一体机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识效康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梁平红旗中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南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东湖南路**号(力帆时代*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更正报告要求“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发放成交通知书前提供原件备查)”仍不满足市场监管总局以及财政部相关要求,根据更正后的公告内容疑似偷梁换柱,存在被投诉人指定品牌的嫌疑。*.询价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样品演示,不满足则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违反政府采购法定程序。*.付款方式未注明具体付款时间,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采购文件要求的非国家强制检测内容数量较多,且未给予供应商检测报告准备的必要时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年*月*日

,

****年教室一体机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梁平财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年教室一体机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年教室一体机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识效康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梁平红旗中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南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东湖南路**号(力帆时代*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更正报告要求“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发放成交通知书前提供原件备查)”仍不满足市场监管总局以及财政部相关要求,根据更正后的公告内容疑似偷梁换柱,存在被投诉人指定品牌的嫌疑。*.询价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样品演示,不满足则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违反政府采购法定程序。*.付款方式未注明具体付款时间,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采购文件要求的非国家强制检测内容数量较多,且未给予供应商检测报告准备的必要时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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