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2026-08-05 00:00:00
邢台市临城县南盘石遗址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临城县文物保管所
项目名称: 邢台市临城县南盘石遗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完成****年度临城县南盘石遗址考古发掘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河北师范大学长期主导并深度参与临城县南盘石遗址考古调查、勘探与历年发掘工作,持续开展遗址考古研究,积累大量一手、独家考古资料,对遗址分布范围、地层堆积、文化内涵、遗迹特征、出土文物背景信息具备全面、深入的掌握。专业考古团队长期扎根本遗址,形成适配该遗址独特遗存特征的成熟发掘方案、研究思路与技术方法体系。本年度考古发掘是南盘石遗址系统性考古工作的延续项目,考古发掘、现场记录、遗物整理、资料汇总工作具有极强专业性、连续性与特殊性。若更换实施单位,难以承接前期完整考古线索,极易破坏考古工作的连贯性,造成遗存信息断档,无法保障发掘资料、考古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与科研质量。河北师范大学在南盘石遗址考古工作中形成的专业优势与主导地位无可替代,国内其他机构无法在原始资料掌握程度、遗址认知深度、项目实施延续性方面与之匹配,难以高质量完成本年度遗址考古发掘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 河北师范大学 |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街道南二环东路**号 |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不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马莉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普利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采购办
联系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岐山湖大道***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王亚楠
联系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莲池大街富水*区**号楼*号门市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