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8-05 00:00:00
****年镜湖区荆十路、湾石路路灯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 ****年镜湖区荆十路、湾石路路灯改造项目施工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年镜湖区荆十路、湾石路路灯改造项目施工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幢研发车间*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云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中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曹竣强 | |
证书编号: 川****************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总工 | 曾小梅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 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工程师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标新创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宋鸿蕊 | |
证书编号:川**************** | ||
证书名称: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总工 | 郑华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州湘越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陈建新 | |
证书编号:贵****************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总工 | 朱彦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隧道专业工程师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详见附件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元 *.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