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2026-08-05 00:00:00
****年平原示范区师寨镇师寨村道路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年平原示范区师寨镇师寨村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新平竞谈********、***********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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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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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竞谈********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阳县师寨镇人民政府****年平原示范区师寨镇师寨村道路建设项目,新修水泥路长****米;*米宽,厚度**厘米,***商砼,总面积****平方米。 |
河南荣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原康镇富康大道*号**** |
****************** |
孙冰洁、***********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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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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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平原示范区师寨镇师寨村道路建设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日历天 |
胡晓 |
豫 ************ |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孙霄茵、孟娜、李春鸣(采购人代表)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协议及谈判文件要求,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质疑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
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质疑受理单位)
名称:原阳县师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
联系人:柴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五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开元街道建筑业服务中心***室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
河南五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