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8-05
黑龙江/大兴安岭 中标结果
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6-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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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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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新林区新林镇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加格达奇区隆益汽车修理厂
地址:加格达奇区圆满建材**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三类企业) | *(辆) | ¥*,***.** | ¥*,***.** | *.服务范围:针对指定*台城市执勤消防车开展故障检修、部件更换、性能调试作业,包含底盘、发动机、制动、车载水泵、电气系统等故障维修。 *.服务要求:维修人员具备机动车维修资质,按需提供应急维修保障;更换配件符合原厂技术标准,提供配件合格证明,建立本次维修记录台账。维修完成后保障车辆各项功能满足应急出警执勤要求。 *.验收要求:维修完工后,由大队车辆管理员、驾驶员现场试车核验,检查故障消除,车辆动力、制动、供水、灯光等全部功能运行正常,维修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壹佰肆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大兴安岭新林区消防救援大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