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8-05 00:00:00
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中心窗帘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中心窗帘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评分标准中设备保障(原面料阻燃技术保障设备)、产品认证项更正如下: 设备保障(原面料阻燃技术保障设备) 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厂家为本项目配备下列设备: *、全自动窗帘打褶机; *、窗帘真空定型机; *、超声波裁切机; *、数控激光裁布设备; *、面料智能切割机器; 每提供一类设备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 ①设备清单(格式自拟); ②设备运行现场彩色照片(照片需体现所有者信息:如公司名称或****或铭牌或企业名片等); ③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及合同扫描件,合同中的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厂家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租赁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及租赁发票扫描件,合同(或协议)中的租赁人名称应与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厂家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④如所提供设备名称与本项要求不完全一致,但实际使用功能相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补充说明并经评委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分 产品认证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具有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产品包含窗帘相关的,得*.*分,满分*.*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产品包含窗帘相关的,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认证信息查询截图。 (*)证书中认证范围的产品名称如与文件要求中仅有文字差异、叫法不同,但同属一种产品,予以认可。 ***分 *****;*****;*****;*****;*****;*.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开标地点更正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与****年*月*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舒城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