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8-05 00:00:00
合肥美术馆****年第二批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美术馆****年第二批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供应商业绩”的疑问。
答:(*)该评分项中的公共场馆指少年宫、图书馆、美术馆(院)、档案馆、纪念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院)、规划馆、科技馆、体育馆、影剧院等同类公共场馆,并未限定特定行业。
(*)公共场馆展览类项目在展品安全标准、文物保护要求、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方面均与市场化商业展览存在显著差异。本项目为美术馆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内容涵盖**个展览的展陈设计、展墙搭建、场景制作、强弱电改造、恒温恒湿展柜改造、艺术品装裱及布撤展等工作,专业性强。
综上,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的疑问。
答:(*)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展览类荣誉,系对获奖人策展工作成果的权威认可,反映其展览策划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本项评分的设置与本项目策展人需具备的学术统筹、内容深化、展览叙事逻辑设计等核心能力要求直接相关,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更正公告,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符合该评分项中“艺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
综上,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注:(*)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