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8-05 00:00:0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本溪市****年拘留所智慧监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需采购生物识别联网系统*套(含电子寄存柜管理软件:**门指纹识别主柜*台,**门*柜*台),智能分析子系统软件*套,应急报警系统应急报警系统*套(包含紧急按钮、单防区地址模块、声闪一体机、管理智能终端、总线网络报警主机、报警键盘、蓄电池、开关电源),补充视频监控子系统*套(含***个监控及其配套设备),以及建设信息化指挥中心(包含*个分控中心,每个需要液晶显示单元、拼接屏支架、底座、管理智能终端、高清解码器、高清线、操作台、定制操作椅、***电源、综合配电柜)。
实施地点:辽宁省本溪市
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本项目合同甲方明确指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设备供应商,相关设备技术参数、系统配套均按该品牌标准设定,更换其他供应商将无法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影响系统功能配套。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建议邀请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应答。综上所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试行)》直接采购方式第(四)款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年**月**日至 **** 年**月**日,共*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超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