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8-05 00:00:00
涉案报废黑色奔驰小型轿车交易公告
交易信息 | |||
| 标的名称: | 涉案报废黑色奔驰小型轿车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交易编号: | *********** | 报价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底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报价幅度(万元):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标的是*辆涉案已达报废标准的黑色奔驰小型轿车(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现停放于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内。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具备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报废回收、拆解等,持广东省商务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竞买人须承诺成功竞得本次涉案车辆后,仅用于报废处理,不得上路行驶或另作它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车辆须在惠州市本地进行切割解体,需提供惠州市内报废汽车拆解场地证明(拆解场地产权、国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等凭证,提供文件信息与企业登记信息一致); *.竞买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回收、拆解《备案登记证》; *.法律、法规有规定不能参与此类标的竞买的,不得报名竞买。 (二)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成交价款,竞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缴清货款后,交易中心凭合同及缴款凭证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三)转让标的质量:以实际质量为准。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次竞买所报的价格为提货价格。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万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二)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在*个工作日内缴清货款并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未按时签订《转让合同》和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货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四)交易保证金约定: *.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四、提货办法 竞得人应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提货完毕,推迟提货时间必须征得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同意。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 |||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