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亚心校区学生食堂101室后勤服务楼的超市一层房屋出租交易公告
2026-08-05
新疆/乌鲁木齐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亚心校区学生食堂101室后勤服务楼的超市一层房屋出租交易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6-08-05 00:00:00
新疆/乌鲁木齐-2026-08-05 00:00:00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亚心校区学生食堂***室后勤服务楼的超市一层房屋出租交易公告
| 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亚心校区学生食堂***室后勤服务楼的超市一层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 联系人 | 林海霞 | 联系电话 | *********** |
| 转让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
| 经济类型 | 政府部门、机构 | 所属行业 | 教育 |
| 法定代表人 | 木开依·加尔肯别克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标的信息 | |||
| 标的名称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亚心校区学生食堂***室后勤服务楼的超市一层房屋出租 | 标的编号 | ************** |
| 租赁价格 | ******.**元/年 | 评估结果 | ******.**元/年 |
| 转让底价 | ******.**元/年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保证金 | ******.*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 |
| 评估机构 | 新疆金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出租期限 | *年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批准文(件)号 | 新管房地[****]**号 |
| 国资监管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信息披露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亚心校区学生食堂***室后勤服务楼的超市一层房屋,出租面积:***.**平方米。房屋未单独办理产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为整栋建筑的,不动产权证号为:兵(****)第十二师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榆泉南路***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其它,用途:教育用地/教育,房屋总层数*层,证载总建筑面积:****.***,竣工时间:****年*月**日。出租房屋无上、下水及燃气,目前房屋空置中,房屋主体结构等正常,维护和保养程度较好。 *.年租金底价为******元,租赁期限*年,租金无递增。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 联系人:林海霞***********。 重要提示: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时务必携带“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经现场审核资格通过后方可取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只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按照转让底价协议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元。 *.承租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水、电、暖气、燃气、电话费、物业费、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可报销、折抵房租及押金或减免租期。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标的不得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合同期内变更使用用途时,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经营许可范围包含日用百货、宿舍用品、学习文具、洗护百货、零食饮料、果蔬、西式快餐、糕点及饮品等;禁止经营烟酒、三无产品及校方规定禁售品类,所有商品均需规范明码标价。*.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需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成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按照有关部门的消防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配套设施设备,办理以上手续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待出租方核实、检验以上资质及设施设备通过后才可营业。 *.正常的房屋结构性修理费用及日常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能将房屋进行分户出租,或转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 *.合同成立后,承租方按年全额上交租赁费,承租方可根据使用需求,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对房屋内部进行装修改造,但改造项目不得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承租方一定的装修期,具体装修期限在租赁合同上约定,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承租人需自行承担水、电、暖气、物业等相关费用。 **.风险提示(必看)(*)两处标的实施捆绑按现状整体招租。(*)租赁期间,相关经营、使用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开工。(*)若因不可抗力、政府要求、合规整改等原因,需对两处标的进行拆除、征迁、停业等,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无条件搬离。(*)上述情形下产生的搬迁、停业、装修、经营等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以上全部条款,自愿承租,无异议。 **.项目成交后出租方需向交易中心缴纳的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延长**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承租方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是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主体的合伙企业,个体经营者。 *.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个体经营者及进场人员均需出具非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检素截图)、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承租方须持有合法的身份证,具有良好的营业信营,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项目成交后五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并一次性缴纳首年租金及首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以后每年度租金提前**日缴纳。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反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交易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项目成交后出租方需向交易中心缴纳的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中心联系人:朱老师******* |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交易机构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地址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楼***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