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8-04 00:00:00
福安市金属表面处理集控中心项目(二期)(施工)补充通知(二)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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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 **:**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福安市金属表面处理集控中心项目(二期)(施工)
(重新招标)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安市金属表面处理集控中心项目(二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一)根据《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闽建筑〔****〕*号),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允许按照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 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中提到的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人无须提交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的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
(二)招标文件第*章 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翟诏升 联系人:翟诏升(项目负责人)、柯先生、陈女士”修改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谢彬 联系人:谢彬(项目负责人)、柯先生、陈女士”。
(三)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 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中“联系人:翟诏升(项目负责人)、柯先生、陈女士”修改为“联系人:谢彬(项目负责人)、柯先生、陈女士”。
本补充通知(二)内容若在《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福安审查后最终***(*).*** [***********************]福安市金属表面处理集控中心项目(二期)(施工)(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