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财采决〔2026〕3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8-03
广东/阳江 质疑投诉
阳财采决〔2026〕3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广东/阳江-2026-08-03 00:00:00
阳财采决〔****〕*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机构:阳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阳江高级中学校内场室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东翔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华港小区岑擎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号楼***

当事人*阳江高级中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中州大道东边

当事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以下称“中国移动阳江分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洛西大道***号(住所申报)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

投诉人诉称*.中标人在投标时,并未按照招标文件采购的名称进行报价,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移动阳江分公司钢制防火门厂广东易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投诉人对自己技术参数响应的得分情况不满。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第三方调查取证及专家评审程序,总计**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阳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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