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8-05 00:00:00
高邮市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四情”监测体系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高邮市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四情”监测体系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邮市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四情”监测体系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艾阳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信息大道*号信息产业基地三期**号楼*栋***室
被投诉人:高邮市农业农村局
被投诉人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金拇指广场*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作为评分项,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软件工程师(高级)”证书作为评分项,该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证书作为评分项,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作为评分项,该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人工智能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作为评分项,该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存在地域歧视。\*\*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智慧农业相关荣誉”作为评分项,属于以特定行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障及验收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多处要求提供“具有***或****标识的检测报告”,将****与***并列作为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多个产品的多条参数要求:“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带有****或者***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但多项参数均不在“一单一库”内,相关招标、采购或委托方,不应将“一单一库”以外的检验检测能力取得资质认定作为招标、采购或委托条件。
投诉请求:*.依法认定招标文件评分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以特定行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等情形。\*\**.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如采购活动已进入评审阶段或中标公示阶段,依法暂停采购活动并重新开展采购。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高邮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