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财采处罚【2026】3号
2026-08-05
河北/廊坊 质疑投诉
永财采处罚【2026】3号
河北/廊坊-2026-08-05 00:00:00
永财采处罚【****】*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永清县公安局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益昌中路***号
二、基本情况
涉嫌采购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案。
三、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同时鉴于本项目预算金额小于****万元,故参照《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裁量幅度较轻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同时,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请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本机关。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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