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六港、七灶港陆域贯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8-05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宣六港、七灶港陆域贯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6-08-05 00:00:00
上海-2026-08-05 00:00:00
关于宣六港、七灶港陆域贯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号 |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报送宣六港、七灶港陆域贯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环基建〔****〕**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现状陆域连通短板,优化区域排水体系,根据新区蓝线专项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宣六港、七灶港陆域贯通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南一片区,涉及宣六港(星浜路至周邓公路)及七灶港(鹿沙路至鹿港路),沿线跨星浜路、星沙路、星港路、星涂路、鹿沙路、鹿港路*条市政道路,总覆盖河道长度约*.*公里。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桥涵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进一步明确规划和用地情况,对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涉及跨河桥梁等局部节点根据需要合理确定用地范围,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由你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实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