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告】关于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31日作出的 2026-08-05
2026-07-01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审批公告】关于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31日作出的 2026-08-05
江苏/南通-2026-07-01 00:00:00
【审批公告】关于****年*月*日—****年*月**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年*月**日我委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嘉陵江路****号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室,联系电话:*************)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时间)直接向如皋市人民法院(地址:如皋市惠政路***号,立案庭联系电话:*************,行政庭联系电话:*************)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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