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2026-08-05 00:00:00
镇康县首批保障性住房经营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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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首批保障性住房经营权
挂牌出让公告
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临沧市镇康县首批保障性住房经营权出让项目组织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镇康县首批保障性住房经营权挂牌出让。
(二)出让范围及地点:本次出让龙山公寓*区、龙山公寓*区、凌云公寓东楼、凌云公寓西楼、清溪园、清秀园、翠峰公寓多层、翠峰公寓高层、疆城家园、石竹公寓共**个片区保障性住房合计****套,总建筑面积******.**㎡,所有资产产权清晰。
(三)起始价:*****.**万元
(四)经营权出让年限:**年,自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房源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受让人享有经营管理权、租金应收账款收益权,负责全流程运营管理并承担全部运营成本与风险。
(五)本次仅出让**年期经营收益权,不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移,不涉及土地性质及房屋用途的变更。保障性住房房屋及土地不动产权属保持国有不变,不得办理产权转移、变更登记。
(六)项目经营内容:租赁运营管理权、物业管理服务权、配套设施经营与增值服务权、资产日常维修与适老化改造。
(七)坚守住房保障公益属性,严格执行公租房配租标准、租金限价、准入退出、困难群众租金减免等管理规定,严禁擅自调整租金、改变房屋居住保障用途。
(八)成交价款付款方式:成交后**日内付清(以最终签订的经营权出让合同为准)。房源明细如下:
序号 | 小区名称 | 类别 | 套数 | 面积合计(㎡) | 起始单价(元/**年。㎡) | 小计(万元) |
* | 龙山公寓*区 | 公租房 | *** | *****.** | *** | ****.* |
* | 龙山公寓*区 | 公租房 | *** | *****.** | *** | ****.* |
* | 凌云公寓东楼 | 公租房 | *** | *****.** | *** | ****.** |
* | 廉租房 | * | ***.** | *** | *.** | |
* | 凌云公寓西楼 | 公租房 | *** | *****.** | *** | ****.** |
* | 清溪园 | 公租房 | *** | *****.** | *** | ****.** |
* | 廉租房 | * | ***.** | *** | *.** | |
* | 清秀园 | 公租房 | *** | *****.** | *** | ****.** |
* | 廉租房 | * | **.* | *** | *.** | |
** | 翠峰公寓多层 | 公租房 | *** | *****.** | *** | ****.* |
** | 廉租房 | ** | ****.** | *** | **.** | |
** | 翠峰公寓高层 | 公租房 | *** | *****.** | *** | ****.** |
** | 廉租房 | * | **.** | *** | *.** | |
** | 疆城家园 | 公租房 | ** | ****.** | *** | ***.** |
** | 廉租房 | ** | ****.** | *** | **.** | |
** | 石竹公寓 | 公租房 | *** | *****.** | *** | ****.** |
起始价合计: | **** | ******.** | *****.** |
二、竞价人资格
(一)须为依法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同类项目运营资质及从业经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运营管理的实力。
(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上截图)。
(三)竞价人须提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取得企业**数字证书,缴纳**万元竞价保证金。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竞价人可自行到实地踏勘,一旦参与竞价,出让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四、公告挂牌时间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五、竞价申请提交方式及日期
(一)竞价申请方式
本项目竞价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有意向竞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交竞价申请,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价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申请办理。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工************。竞价人取得数字证书(**)后需下载安装驱动后方可登录。
申请提交方式: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登录→国有产权→找到要参与竞价的项目→上传竞价人资料,提交申请。
(二)竞价申请提交时间
网上提交竞价申请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临沧→国有产权,找到项目进入公告页面下载竞价文件。
(四)竞价申请上传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需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申请书、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以上所有资料请加盖公司公章。
六、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金额
竞价保证金**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线下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的付款账户必须是竞价人提交竞价申请时的法人账户,并与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由交易中心确认到账后具备竞价人资格,未竞得标的的保证金在挂牌会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价成交的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保证金由交易中心退回竞价人原账户。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
七、竞价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代理机构于截止时间前审核竞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只有审核通过的竞价人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八、竞价方式及受让人的确定
竞价人在挂牌会当日提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待竞价开始,网上竞价系统将在挂牌开始时自动进入竞价程序,竞价方式为连续竞价,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本次挂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以网络竞价结束前的最高应价为最终成交价。挂牌成交后,受让人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挂牌会结束后与出让人签订《镇康县首批保障性住房经营权出让合同》,按支付成交价款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九、网络竞价时间和加价幅度
(一)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开始,限时竞价*分钟(延时除外),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为最终受让人。
(二)起始价:贰亿叁仟壹佰捌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万元),加价幅度每次*万元,或以*万元的倍数进行自由跳价。
十、受让人责任和义务
(一)受让人在经营期内自负盈亏,并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施设备及附加设施及时维修,正常养护及必要更新,以保证经营期届满后全部设施能继续保持正常运行。
(二)经营期内,出让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由受让人调配使用,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三)受让人不得改变保障性住房的根本属性,仍然需按照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保障对象、执行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公租房*元/㎡/月、廉租房*元/㎡/月,租金调整严格执行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规定,需经成本监审、社会公示、住建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受让人无自主调价权。
(四)受让人须认可本项目经营合同等全部文件要求、服从出让人的监管,承诺严格遵守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政策,坚守公益属性底线,依法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规转租、降低配租标准、擅自上调租金。
(五)经营期届满,受让人在将经营权交还给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应负责清偿在经营期内形成的所有债务。
十一、竞价须知
(一)本次挂牌活动为网上公开竞价,请竞价人务必咨询了解网上竞价的相关流程和规则,提前自行调试好电脑设备和网络,如因竞价人不了解流程或设备、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挂牌,竞价人应详细了解挂牌标的,缴纳竞价保证金后视为认可挂牌标的现状,出让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挂牌成交后,受让人按经营权出让合同要求的时间将成交金额转账至出让人指定银行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的视为违约。
(四)本公告中未尽事宜,详见公告附件《竞价须知》。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沧市镇康县新县城和顺路**号
联系人:蒋磊
联系电话:***********(因工作需要公开)
代理机构: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茶马古镇***栋***号
联系人:凃丽芳
联系电话:***********(因工作需要公开)
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竞价须知.*** |
* | 竞价资料.*** |
* | 出让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