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6-08-05 00:00:00
采购运钞车辆车载自动灭火装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采购运钞车辆车载自动灭火装置,比选人为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采购运钞车辆车载自动灭火装置
*、比选人: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内容:拟采购***套车载自动灭火装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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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质保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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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载自动灭火装置 |
*** |
套 |
*年 |
含上门安装、调试、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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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套安装配件 |
*** |
套 |
随主机 |
含在主机 |
*、最高限价:经前期市场调研,*****.**元作为最高限制价。(包含设备采购、上门安装、调试检测、售后质保、利润、税金以及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它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三年来(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区)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参选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参选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参选人在近三年内(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来)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参选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参选人在经营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参选单位,均不得参加此次比选活动。
四、比选方式:邀请比选。
五、评标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座****室)购买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比选文件***元/份(售后不退)。
七、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年**月**日**时**分。
*、比选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座****室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文区蓝岭路*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座****室
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
公告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