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启翔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车用高端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08-05
吉林/四平 审批|立项|规划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启翔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车用高端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吉林/四平-2026-08-05 00:00:00

吉林省启翔铝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吉林省启翔铝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车用高端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委托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扩建(补办环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平市红嘴经济开发区文博路北侧,吉林省启翔铝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熔炼炉车间,内设*台熔炼炉,调整铝型材生产原料,将全部外购的铝棒调整为部分外购,自产铝棒*万吨/年。在铝材*车间内新增*条铝材生产线,在铝材*车间内新增*条铝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条铝材生产线铝型材产能*万吨/年。

该项目已通过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该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在《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年)》编制完成,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前,剩余建设内容不得开工建设。

(二)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对*号铝材车间铝棒加热炉同步配套建设废气收集装置及治理设施。对锅炉烟囱实施加高改造,确保烟气中主要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标准要求后,经*根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工序待厂区在建污水处理站建成投运且调试达标后复产,生产废水经专用收集管网排入上述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核四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条子河,同时定期开展废水跟踪监测。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国标警示标识,上墙公示危废贮存、转运、管理全套制度,同步核查修复贮存间防渗、围堰等硬件设施,完善危废全生命周期台账管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上述整改措施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炼炉须采用天然气为燃料,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处理,确保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铝材车间加热炉和时效炉须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密闭收集处理,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分别经*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处理,确保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相关标准要求,经*根不得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结构,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维护,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须全部回用于冷却系统补水,不得外排。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要求,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对熔炼车间、铝材车间、循环水池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强化管线防渗、防腐、防漏措施。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区标准要求。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废耐火材料须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铝棒包装物须回用于生产。铝灰、除尘器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八)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生产装置区、循环水池等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九)严格落实碳减排措施。按照《化工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要求》(*/****** *********)等国家发布的监测指南及技术规范制定碳排放监测计划,采用节能工艺及设备,建立碳排放管理专项台账,定时记录原料投入、设备运行、燃料使用、能源使用、产品等信息,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工艺确保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满足园区准入要求。

(十)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必要的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排污行为发生之日前,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八、请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至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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