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石财罚决(〔2026〕7号)
2026-08-05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石家庄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石财罚决(〔2026〕7号)
河北/石家庄-2026-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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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石财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石家庄宏展仓储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大桥头镇西小封村西九公路北侧***号
二、基本情况
石家庄宏展仓储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年度市级冬春蔬菜储备四标段(二次)”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你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石家庄市商务局与你公司沟通联系过程中,你公司作出《情况说明》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与石家庄市商务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该行为属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及采购金额**.****万元。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冀财规〔****〕*号)中《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条较轻裁量幅度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叁仟零叁拾肆元贰角叁分)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