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新城东城雨水管新建工程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6-08-04
天津 招标采购
静海新城东城雨水管新建工程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2026-08-04 00:00:00
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新城东城雨水管新建工程项目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一〔****〕**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所需建设资金积极申请国债资金,剩余资金由区财政资金解决 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十里长街(争光渠桥*高速西路)、东平(静文路*东方红路)、东方红路(东平*曙光)、地纬路(东安*旭华)的排水工程等,涉及新建排水管长度约*****米,包括新建**********的排水管及相应配套设施,对现状合流管、检查井改造及清掏疏浚、局部管线切改等。同步实施对路破除恢复、人行破除恢复及交通设施恢复等。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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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新城东城雨水管新建工程(十里长街、东平、地纬路)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十里长街(争光渠桥-高速西路)、东平(静文路-东方红路)、地纬路(东安-旭华)的排水工程等。十里长街(争光渠桥-高速西路)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东平(静文路-东方红路)、地纬路(东安-旭华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涉及新建排水管长度约****米,包括新建**********的排水管及相应配套设施,对现状合流管、检查井改造及清掏疏浚、局部管线切改等。同步实施对路破除恢复、人行破除恢复及交通设施恢复等,项目规模:****米。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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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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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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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管理负责人*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等级不限,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 ,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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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季福顺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董凌月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娜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赛达大福保产业园(东区)*******号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周维娟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董凌月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号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陈淑怡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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