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坦村K5地块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8-04
湖北/武汉 变更澄清
毛坦村K5地块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武汉-2026-08-04 00:00:00
湖北/武汉-2026-08-04 00:00:00
毛坦村**地块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毛坦村 ** 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毛坦村 ** 地块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题*:资格预审公告*.*.*业绩要求中的“③近*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请问:若投标人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作为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该业绩是否认可为本条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 回复*:若提供的证明资料能明确体现投标人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的是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工作,且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规模或设计金额达到本条要求,则可认可为本条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 招标人:武汉清诚置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