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6-08-04
宁夏/银川 招标采购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宁夏/银川-2026-08-04 00:00:00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招】********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项目 房屋修缮 * 具体参数详见 工程量清单 *******.** 控制价:*******.**元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 至 **********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 锁业务及 **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 *.参加响应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通过 **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磋商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有意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当及时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在投标信息完善菜单中准确填报相关投标信息,并进入交易文件模块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磋商文件须采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方可打开)。如项目发布有澄清文件,响应供应商须在答疑文件处获取最新文件。完成上述步骤后,应上传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以上述方式完成全部操作,方视为有效投标。如出现疑问,请拨打*************咨询。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响应一律不予接收。 *.本项目为见面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商务区团结景观大道北侧正丰未来中心*座三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严婧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键、何亚玲、郑文雯、吴玉婷
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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