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8-04 00:00:00
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之盘溪河渝北段“清水绿岸”工程运营维护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
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之盘溪河渝北段
“清水绿岸”工程运营维护服务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之盘溪河渝北段“清水绿岸”工程运营维护服务补遗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条中:
“项目实施机构按《***项目合同》约定负责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给甲方。乙方在每个运营年度的绩效考核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年度运维服务费的支付申请,需附以下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审核:(*)支付申请书(**)绩效考核评价报告(乙方提供复印件)。甲方在实施机构支付相应的运营服务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年度运维服务费。”
现修改为:
“项目实施机构按《***项目合同》约定负责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给甲方。本项目运维服务费常规支付频次为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规则如下:
(*)每季度运营工作完成后,结合项目年度运维服务费核定标准,且满足甲方验收标准,办理当期季度运维服务费支付,单季度支付比例为当期应付运维服务费的**%,优先保障项目民工工资及各类日常运营应付费用正常兑付。
(*)每期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并经两江新区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绩效考核运维服务费支付申请,同步附上支付申请书、绩效考核评价报告(复印件),未按要求完整提交材料的,甲方有权不予审核、暂缓付费。若当期运营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全额付费要求,甲方支付乙方至运营绩效考核当期应付运维服务费的**%。
(*)甲方在实施机构支付相应的运营服务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相应应付运维服务费的**%,剩余*%待清算工作全部完成后,由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至乙方。”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注:若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出现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为准,其余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需默认响应本补遗通知的要求,未响应本补遗通知内容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本补遗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及后续项目运营履约、服务费支付全过程。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中交建筑集团重庆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雅乾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