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GP-2026-A-1017)成交公告成交结果
2026-08-04
天津 中标结果
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GP-2026-A-1017)成交公告成交结果
天津-2026-08-04 00:00:00
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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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康宁监狱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和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金钟街道赵沽里村金钟河蔬菜贸易中心粮二楼*楼**号 ****************** *********** *** **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 天津市和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 **
* 天津宁秀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天津市永盛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天津市康宁监狱。 (*)供应商具有所供产品的仓储能力,有独立的保鲜库房。可保证用货单位随时供货,并具有供货规模*天用量的库存。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实际保质期(即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所供产品牛肉、羊肉、鸡肉应具备清真标识。 (*)供应商配备专人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完成全部配送,对于采购人的特殊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必须到达,遇突发紧急情况以采购人需求时间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应商必须在*小时内通知采购人,采购人不予追究责任。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如项目金额执行完毕,或未执行完毕但达到*年服务期,服务均视为终止。 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杨金廷,李从华
采购人代表:佘君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康宁监狱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号增*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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